不期而遇
头儿说,下午一定要把新闻交过去,她总是说风就是雨。中午忙里偷闲总算把二篇解说词敲出来了。看到科室那么多的问题,我总是忍不住提醒大家。真是,你算老几呢,这不讨人嫌么?近段时间工作太忙碌了,我不愿意呆了。可能的人事调动让大家心慌意乱,可可能去的地方我也不乐意,或许还是留在这比较合适。暂时不想这么多了,该干嘛干嘛,想再多也白搭。
2点终于到了,一下班,就飞奔而去,要把图片从相机里复制出来,要去交。可是,刚一出门,就想起U盘还放工作服口袋呢,就又蜇回来。转过门诊,就听见有人大叫我的名字。阳春三月的正午,大院里很安静。四周一片绿色,吉祥草郁郁葱葱,有桃花在跃跃欲试的开。桂花树下,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他斜挎着一个包。阳光下,他的眼睛如鱼儿跃出了水面,闪闪发亮。黑色低领T恤,套着一件灰色外套,微微敞开。这一声呼叫如石头投进了空谷,有隐隐的回响。十多年了,我还能一眼认出他是谁,还能在片刻就想起他的名字,真不容易!
“是你?在这里干嘛?”我问得很自然,仿佛我们从没有分离这么久。
“看望个病人呢。”真是,我这叫什么问题啊,根本白问。到这地方能干什么呢,除了看病人就是看医生。
“现在在做什么呢?”例行公事也是最切合实际的问候,一点儿也不虚无缥缈。
“我都不知道我现在在干什么。”真好笑,又不是傻瓜,故弄虚弦呢。
“难道是无业游民啊?”他的笑底气十足,分明持重。
……
他结婚了,他下海了,他的孩子比我的小8个月。他在市区买了房子,140平米,加装修共花了60万,一次付清。去年买股票套进去30万。
轻描淡写。
……
提到孩子的就学,他说,2中的校长是他的同学,提到房子,他说,合适的时候可以帮我的忙。说到同学,他说,那个谁谁你认识吗?
我登时明白,他忘了我们是怎么相识的,一定以为我也是他班上的了。
这场相遇本身是令人高兴的,只是除了人物,时间,地点都不对。昨晚值班,一只蝙蝠在房间里飞来飞去,半夜才睡着,此刻脸色蜡黄,嘴唇干燥。中午忙饿了,匆匆的冲了一杯黑芝麻糊,没准牙缝里还留着呢;下午要去交稿件,今天已是周五,迟了就来不及了;站的地方正是中心地带,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领导办公室正对着。还好,不经意的穿着多少还能衬出一点英武之气吧。
下了好多天的雨,此刻,阳光显得难得的美好。他站在我的对面,直视着我。脸色微微的泛红,不,和阳光扯不上关系。裸露的脖子在还略寒的天气里,张扬的呈现。喉结在滚动,有小小的红色颗粒。难道是酒精过敏?职业的敏感让我立时想到。
十多年的光阴似乎并没有在他脸上刻下太多的痕迹,除了瘦,还是那双微微迷着的眼睛,还是那张亲切的脸庞,眼角的那一丝丝皱纹,平添了恰到好处的成熟与稳重。让我意外的是,个子似乎缩水了,居然只比我高那么一点儿。记忆中,他高大帅气。
他还在神采飞扬说着他的生意,如何在各个场拿到最底价,他的诚实守信让对方信任,他的同学聚会,他的儿子如何淘气,他如何把妻子从这个学校调到哪个学校,又从哪个学校调到另一个学校,看得出,他社会交往广泛,而且,很有能力。
他说什么,我没有很认真的听。不知怎么了,我只是聚精会神盯着那滚动的喉结。不,不能再站下去了。我还有很多的事。
“恩,你有事先忙吧”。
拿过U盘,看到石头铺设的小道尽头,坐在花园的长椅上的背影,正在打电话。看样子,中午的那点酒还在起作用。
想了想,我终于没有再叫他。20分钟的谈话够了。
他说,对我们这挺熟的。看来,他知道迟早能遇见我。我就是那只撞树的兔子,可惜,一点准备也没有,还来不及把自己打扮得大义秉然,就浑然不觉的撞死了,真是死不瞑目。
年轻真美。
我和他是校友。
初识他时我16岁。我在江的那边读中专,他在江的那边复读高三。都说青春是最美丽的,哪怕再难看的女子,也青春蓬勃,气冲斗牛。
那是秋日的一个下午。江面上,一辆渡轮在缓缓的前行,这边,是我的家乡,那边,是我的学校。渡轮上,站满了人。渡轮划开了一道道水痕,泛起的波浪象矜持的女子,含而不露。远离了岸边,船上的人们自然成了一个小小的团体,热烈的相互搭讪。这倒是一个自由交谈的好场所。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向我走来,“你是潭中的吗?”“你怎么知道?”“我在你们教室里复习过”。
是,我有印象了。临近毕业时,10点以后,教室里通常只剩下我和很少的几个学生。是有那么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来过,我完全没有在意他们究竟是哪几个人。记得上课的时候,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没事就偷偷的拿面镜子,反射阳光到对面的高三的教室里捣乱。没敢问他是不是就是那个教室里的。在异乡的船上,还有人记得其貌不扬的我的,让我多少有些高兴。
周末的时候,他常常来找我。有时,我们一起去江边走走。他说学校,同学的事。有时,他也叫我帮忙去潭中拿资料,拿回资料,就给他送去,在若大的一中,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教室。
某天晚上,我正在宿舍里泡脚,一面和舍友们高谈阔论,听见他在下面大声的叫我的名字。我飞快的跑下三楼。就在那一晚,我们边聊边走,走了好几个小时,走得很远很远,仿佛从斗市一直走到渊市,聊了些什么,大都忘记了。只记得路边有大块大块的石头,远处有朦朦胧胧的灯光,不问来路,不问归期,就那么,一直走一直走。他离我很近,有狗在远处犬吠,因为他在身边,没有害怕。他温柔的讲他的故事,说着他的压力,说着他的初恋,或许,就因为听了他的初恋,我自觉的把自己隔离在外。我似乎天南海北的说着,说着我的梦,说着我的胡描乱写,他真诚的鼓励我为了梦想,好好努力。
那个夜晚,给我的印象很深很深。那个时候纯真得要冒傻气。在那样深的夜里,那样年轻的二个人,只是走着,谈着,一点没有想到其他,他甚至没有牵过我的手。这段路,走得那么温馨,走得那么浪漫。多年后,我想起一句歌词,就走破这双鞋,陪你走一夜,仿佛为我们而写。
后来,他考上了师专。或许,伤痛会随着时间慢慢的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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