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焉不详的新闻是对群众知情权的变相剥夺

语焉不详的新闻是对群众知情权的变相剥夺

瘄疹杂文2026-08-27 04:43:56
在昨日召开的全市深入推进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大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代表市委通报了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的相关情况。近期,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没有正确履行或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责任的1名副区级领导干部给予了撤职处分、1名副区级领导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相关的6名区中层干部分别受到了免职、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市委组织部通过日常考察,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30余名区(市)县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市委对其中不胜任现职岗位的2名区(市)县市管领导干部免去了其领导职务。(02月21日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这条新闻的题目就是:成都1名副区级干部未正确履职被撤。看了这条新闻,笔者要为成都市委果断处置不胜任、不作为、乱作为干部的作法大声叫好!
中国有句古话: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国家干部都是公务员,都是拿的纳税人提供的俸禄,都是端的老百姓供给的饭碗,理应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地为国家履行职责。但是,有些干部却忘掉了这个根本,他们或是把职位当关卡,把职责当权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或是把岗位当摇钱树,把权力当聚宝盆,一有机会就腐败,一有空子就捞钱。有时没有机会、没有空子,是创造机会、钻出空子也要腐败;再或是尸位素餐,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浑浑噩噩混昭昭。让事业受伤,让群众丧气。
从这个角度来说,成都市委对那些“没有正确履行或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干部不护短、不掩饰,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的表现;就是对百姓、对纳税人地位尊重的体。这一来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或是乱谋其政的昏官、庸官、腐官就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这对于改进干部作风、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观念都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是一个大得人心、大快人心之举。
但是,与此同时,笔者也有一个深深的困惑,那就是这条新闻在报道这件事情时,从标题到内容用的是模糊语言,让人觉得语焉不详。读者在看了之后,根本就不知道那位被被撤职的副区级干部到底是谁?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撤?一句“未正确履职被撤”隐含着多重解答,包含着多重可能。要想获知究竟,就象猜谜语一样,还必须大费脑筋推理、分析、猜测一番。按照正常的理解,“未正确履职”就是错误行使职权,就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办了不应该办的事情,也就是办了按照法律、纪律、制度的规定不允许办、不能够办的事情。而这就有许多让人猜想的空间:是因为贪污受贿?是因为道德败坏?是因为以权谋私?是因为权钱交易?还是因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再或是因为不执行国家政策、不执行上级部署造成严重后果?
凡是从事新闻工作的人都知道,一条完整的新闻,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这五大要素必须齐全。而这条新闻中就有人物、事件、原因三大要素欠缺。按说,成都市委对那些“没有正确履行或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干部及时雨给予处理,是为了让“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务必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教训,狠抓责任落实,狠抓能力提升,狠抓工作改进,狠抓作风转变,振奋精神,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但是,象现在这样模模糊糊的报道又怎么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呢?这样的新闻又有何意义呢?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要问:这条模糊新闻源头到底在哪里?是要为什么讳?是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代表市委通报了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时就使用了模糊语言?还是记者写作时自作主张使用了模糊语言?还是在后期编辑时使用了模糊语言?如果是在发布新闻时就用了“1名副区级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模糊语言,那么,怎么能够让当事人有所触动?又怎么能够让广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而如果是记者、编辑在报道新闻时使用的模糊语言,那记者、编辑和媒体的职业精神又何在?在平时的工作中又如何能够做到取信于民?
干部犯了错误,给予处分,其目的就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且既然已经撤了职,并且在大会上宣布了,在报道时就应该开门见山,没有必要“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既是新闻学的要求,也是尊重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但是,现实中,象这条新闻这样,在报道一些官员受处分的新闻时,却常常出现xx之类的现象,让新闻受众感到不解。
说穿了,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报道还是为尊者讳、为官者讳的观念的体现,是对群众知情权的变相剥夺。所以,这样的新闻不仅起不到教育本人、警醒旁人,取信于民的作用,还会让群众心冷,应该彻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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