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寇
方子晗来到兰宅的时候正是正午时光,绕过了前面这个弯道,这别墅的全景终于完全展现在眼前,满墙的爬山虎映着阳光,有一种带着湿意的灿然的颜色,而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却尽是墨绿,绿的那样阴沉。
司机帮忙把他的行李搬进宅来,丫鬟扣儿端上一杯茶水给他漱口,新沏的碧螺春,用景德镇的宝釉细瓷杯盛着,托盘是暗蓝描花的贝纹瓷。方子晗细细打量眼前递茶水这可人儿,瓜子脸儿有说不出的精致,齐齐的梳了盖儿流苏,细细的眉毛一线儿流下去,更配了那殷红的桃花唇,狐媚的丹凤眼儿,虽然穿着只是简单的丫鬟服饰却哪里掩得住这不尽的娇艳和春情。扣儿亦察觉方子晗在看她,却并不闪躲,反而是大胆的迎上了目光,粉面桃腮的一霎那,带起媚惑的笑,不经不觉间迷了方子晗的眼。
回过神来细细打量这屋内的摆设,都是英式风格的构造,一入内四处都是一股津津的凉意,且极静极暗。家具都是晚清式样,角落里缀满花朵,繁复奢侈。纵于正午时分,窗帘也密密拉上。淡紫颜色,不知什么质地,但分外隔光,故即使是正午,客厅内也仍似明非暗,恍惚迷离,一天到晚都以那些璎珞累累的水晶灯照明。玄关内的水晶大花瓶蓄满了水,养一种不大认得的白色香花,香气暗哑,闻起来心头有微微酸麻的感觉。
这兵荒马乱的的日子,无论外面怎样沧海桑田,关起门来,这里便自成了一个安详的温柔天地。
2
有涩涩地声音在喊:子晗表哥好。柔柔软软的丝弦,牵扯起方子晗心中一阵涟漪。
细细看着唤自己表哥的这名年轻女子。在这个氤氲的厅室里,她恹恹地斜靠在一张贵妃塌上,穿一袭白色碎花长裙,一头垂至腰际的浓密青丝柔软的顺着她汉白玉一样尖巧的脸颊滑下来,干净娇媚得像出水的芙蓉,但是又在那分冷艳里加了一抹温玺的红,邃墨的双瞳清冷淡雅。配上室内的装潢灯光,如此绝艳的影像,犹如经过名家细腻地描在古代仕女手里团扇上的美女图,让人几疑是坠入了幻境般的不真实。
兰寇表妹,子晗叫她的名字,轻轻袅袅。是的,这兰家唯一的主子便是眼前这娇弱得如花儿般的年轻女子了。
她缓缓地直起了身子,调整姿势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些。她说,子晗表哥,你回来便好了,以后兰家的大小事宜,就有劳表哥费心了。
淡淡幽幽的香甜,大概是屋子里点了袅袅的印度檀香。细细森森的香气既暖且甜,微有媚惑。方子晗感觉身体忍不住变得细微的柔软,环境也不自觉虚幻起来。恍惚间便呆在那里了,什么也不说,只是痴痴的看。
兰寇也浅浅地注视着眼前这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穿件白衬衣,浅色卡其裤。生的剑眉星目,一双眼睛深黑似墨。呆呆的站在那里,似乎手足无措,却又那样的英俊蚀骨。呵呵,这七岁时便随了舅舅舅母去了香港的表哥,一晃眼十几年为见面,到如今竟长得这样玉树临风,而且听舅舅舅母来信说他如今已是美国耶鲁大学的博士生,这不,因为老爷子上个月过去了,兰家大小事宜无人打理才逼不得已写信央求舅舅舅母从美国把他唤了回来,希望了助自己一臂之力。
电光火石间,有一种情绪在眼神里蔓延。
3
兰家是三十年代上海滩有名的人家,兰老爷子是晚清的探花,上海滩的旧时权贵,兰寇的父亲兰少爷更是了得,不仅在金融界地位显赫,还与那上海滩叱咤风云的杜月笙杜先生行过拜把的礼,但自从半年前兰少爷突然失踪,兰老爷子一病不起后,兰家便只剩下些许女眷,缺了家中的主心骨,生意也较往日一落千丈。再加上现在正是战争时期,时局动荡不堪,如果再不能把家业从这下陷的沼泽中拉出来的话,恐怕家业真的就这样衰败下去一蹶不振了。
不得已兰寇只能向早年移居香港的舅舅舅妈求救,希望他们能看在母亲的面上回来帮一下忙。却没想舅舅舅妈也得忙自己的生意,确实也分不得身,不过他们倒是让自己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儿子回来助兰寇一臂之力,希望能拯救兰家于现在的水深火热之中。
自从方子晗入驻后,兰家的大小生意便不用兰寇坐在闺房里拿主意了,一干大小事情自有方子晗在外面打理,兰寇不曾想到,这从美国归来的表哥年纪轻轻,看上去一副弱不禁风的书生像在生意上居然竟有过人的天赋,看他在生意场指挥若定的神情,俨如天人一般神圣,而衰败中的兰家,又就此重新振作了起来。
4
所有的一切都顺理成章,每日朝夕相处,兰寇自知,自己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这才华横溢,英俊倜傥的表哥,每次她经意或者不经意经过他半掩的房间的时候,并非刻意,却总是忍不住偷眼望过去,那个西装革履或者做一身白色长衫的男子,光鲜笔挺,有时正闭目沉思着,有时又埋头苦算生意,怎么也不似她这般,身在一处,心在一处。
至于表哥这边,兰寇以为,他应该也是爱自己的吧,或许没有自己爱他一般的深,但终归是爱她的,不然,怎么会在每次同用一席饭菜的时候,他总是把好吃的先夹给她;又怎么会在他每次出远门谈生意奔波劳碌忍不忘带些许小物件回来讨她欢心;更不会在她每次悠悠的弹起古筝丝弦的时候,痴痴的站在远端,像个呆子一般……
她在风清云淡的夜晚,花前,月下,满脸娇羞的埋头揉搓着衣角,最后终于鼓足勇气,仰起红透的小脸蛋说表哥,我想给舅舅舅妈打个电话,让他们过来提亲可好?在爱情面前,她甘愿抛弃女儿家的矜持,她知道,方子晗便如自己的呼吸一般,已经生生不息。
于是就这般说定,两个月后,兰寇和方子晗的订婚仪式在上海滩赫赫有名的杜先生亲自主持下进行,因为儿子失踪而一病不起的兰老爷子因为这一喜事也似乎淡忘了哀伤,能够渐渐地坐起来,病情大有好转。
那几日,兰寇的面上泛起红光,眉间疏朗,逢人就是轻浅的笑,心中的甜蜜早已蔓延在眼梢眉角上。
兰寇心中自然是高兴的,虽然不过是订婚仪式,离真正的拜堂成亲还有差距,但她并不这样认为,在她心中,自己已然是方家的儿媳了,不过是因为自己的表哥,不,现在应该叫丈夫了,不过是因为子晗认为自己事业未成,年纪轻轻,所以才没真正的举行结婚仪式,而那一日,她想,应该是不远的,凭着他过人的天赋,他的事业有成是只日可待,自己成为真正的方家媳妇,不过是些许时间问题。别人都说有了爱情的女子都是傻瓜,兰寇喜欢这句话,她觉得这句话真是恰如其分,而她自己,甘愿做这样一个幸福的傻瓜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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