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面面观

潜规则面面观

龙涛杂文2026-09-29 06:43:55
什么是潜规则?在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中找不到出处,却被国人用来用去,很时尚。其实早在十年前,吴思先生就发现了潜规则这一概念,并著书详尽阐述。他是当之无愧的“潜规则概念之父”,媒体如是说。吴思先生说:“所
什么是潜规则?在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中找不到出处,却被国人用来用去,很时尚。其实早在十年前,吴思先生就发现了潜规则这一概念,并著书详尽阐述。他是当之无愧的“潜规则概念之父”,媒体如是说。
吴思先生说:“所谓潜规则,便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动的规矩。”我们不是学者,也不是理论家,没有必要去研究深奥的“潜规则”,也没有资本说三道四,但我们可以从中受到很多启发,令我们的精神世界豁然开朗,原来潜规则也是一种社会学问,细细品来,受益匪浅。
笔者以为,潜规则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从古到今,均有它的痕迹,今胜于昔。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潜规则,善待有益的,抨击丑陋的。
和珅现象,就是潜规则的一个最好例证。你要想当官,你要想发财,就得讨好主子。有了主子的欣赏和重用,就能干出欺上瞒下的种种不可告人的勾当。和珅的贪欲是一个无底洞,没有什么他不想要的,没有什么他做不到的。上梁不正,下梁歪。朝廷命官纷纷效仿,暗地里收刮民财,贪贿成风。这种看不见的、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贪官污吏的潜规则。当然了,这种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越界了,必然会遭到报应,和坤的下场既如此。
现代贪官则不同了,有党纪国法制约着,不敢明目张胆地与法律较量,但不排除个别的。从屡见不鲜的贪官落马案件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人生的轨迹。一个人开始融入社会,本质上是积极向上的,爱学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阅历的丰富,和乌纱帽含金量的增高,以及身上的光环逐渐增多,有的人就耐不住寂寞了,飘飘然了。权贵思想、拜金主义、糜烂生活等不正之风逐步被接受。当一个人接受第一笔贿赂时,或第一次与美女苟欢时,或第一次与涉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时,等等若干个第一次,是心有余悸的,并知道这样做了是会有什么后果。思想堕落了,信念模糊了,忘乎所以了,久而久之,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上了审判台,后悔晚矣。不难看出,行贿受贿是一对孪生兄弟,你敢送,我就敢收,反正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背地里两个人之间的事,有谁知道。这种权钱交易的潜规则十分阴暗,也十分诡秘,短时期内很不容易被发现,有的甚至“光荣”退休了,安全着陆,安然无恙,可见这种潜规则的尖锐性和复杂性以及隐蔽性是何等的了得。
高利贷是一种获取高额利润的非法手段,是一个社会毒瘤,扰乱金融市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解放前,多少人为了偿还高利贷,搞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在现实社会中,高利贷死灰复燃,有过之而无不及。放高利贷的手法并非高明,规定利息和偿还日期,过期不还,利滚利。只要借贷人愿意,写欠条立字据拿钱,但并不写明利息,利息是口头约定的。如果你借了十万元,只能拿走七万元,那三万元算你一年的利息,得扣下。这种借贷默契,就是暗地里的潜规则,双方自愿。当然了,这是狼与羊的交易,吃亏的必然是羊。高利贷为什么盛行,一是打击不力,二是无从下手,三是有社会需求。即使借贷人到期还不了本和息,放高利贷者会毫不犹豫地到法院起诉借贷人,他有你的借条,百纸黑字,有据为证。你要说人家是放的高利贷,人家不承认,法院就会依据借条调节或判决。只写借多少钱,不注明利息,这是放高利贷者的伎俩,目的是逃脱规避法律打击,打擦边球。
潜规则在文艺界可谓众所周知,大腕们和明星们的绯闻也不断地出现在媒体上,但谁也奈何不了。尤其是那些想出人头地的涉世不深的靓女们,献出贞操不是什么新鲜事,更有甚者出卖自己的灵魂。这些虽然是少数现象,但不容忽视,损毁了自己的名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滋长了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作恶社会。
违法犯罪和道德低下的潜规则,是令人厌恶的,人人喊打,口诛笔伐不为过。但是有的潜规则不危害社会,不损害大家利益,只要认可或者默认,并共同“遵循”,就没有必要讨伐和抨击。舆论会淹死人,但面对潜规则却显得无能为力。
许多饭店不准顾客自带酒水,虽然是霸王条款,但绝大多数人遵守这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主要是不想找麻烦。这正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许多地方有上级来人检查工作,或调研什么的,基层免不了要接待,再穷也要吃一顿酒席。虽然有文件规定,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但你不招待就有不尊重领导的嫌疑,甚至担心上级会给自己穿小鞋。于是乎,隐蔽招待,悄悄送礼品或土特产,成了接待者的规矩,而被接待者在酒足饭饱后和“顺手牵羊”中心安理得,嘴里却一本正经地说:“下不为例。”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和相对自由。但是,农田的质量有好中差之分,谁也不愿意分到低产的瘦田和不好耕种的孬田。在分不下去的情况下,只有采取抓阄的办法,抓到好田坏田凭手气和运气,谁也没有怨言。类似这种潜规则的现象很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比行政命令和说教还灵。大家心照不宣,因为这是一种公平的交易。
计划经济年代,我们到商店买东西,许多东西都是明码标价,给消费者一个明白,一目了然。现在不同了,许多超市如雨后春笋,商品玲琅满目,只要有钱,几乎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得到,这是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超市商品的价格是用条形码来标示的,便于收银员操作,方便、快捷,这对于商家是一件好事。但是,顾客看不懂条形码上的具体价格,只有读码机才能识别,为了所需,只有认可,买了东西付了钱走人。商家在确定商品价格方面到底藏有什么猫腻,顾客是不得而知的。超市里这种买卖形式,也是一种潜规则。商家嘴大,解释权在人家那里。顾客嘴小,你不愿意买,没有人强迫你。
在现实社会中,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形式不尽所同而已。有的你可以接受,甚至是违心接受。有的你可以回避,或者根本不予理睬。这是每个人的权利,没有人强迫你非要接受某种潜规则。但是,潜规则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一不留神,就会中了潜规则的圈套,哭笑不得,认倒霉罢了。
笔者以为,对于有悖道德和人性的潜规则,要远离,最好不掺合;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潜规则,要打击,不参与;对于不违反党纪国法的、不危害他人利益的、能够解决一些现实问题的潜规则,不反对,但也不推波助澜。不管什么潜规则,一定有它的危害或弊端,程度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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