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场关于雪天的爱情轮回
1、 那颗糖,一直甜到心里去那是六年前。冬天。一个下着大雪的上午。就是在那个上午,我第一次遇见程锋。当时他穿了件白大褂,高高的个子,英俊的脸,可以用儒雅或者玉树临风这样的词来形容。那一年我19岁,护校
1、 那颗糖,一直甜到心里去
那是六年前。冬天。一个下着大雪的上午。
就是在那个上午,我第一次遇见程锋。当时他穿了件白大褂,高高的个子,英俊的脸,可以用儒雅或者玉树临风这样的词来形容。
那一年我19岁,护校最后一年,正在人民医院实习。
当天是个大手术,电刀轻轻一划,就看见白白的脂肪层露了出来,房间里开始充斥刺鼻的烤羊肉味,再一刀下去,鲜血便涌了出来。我忽然感到胸口发闷,心慌,一头冷汗,想出去通通风,刚走两步,脚一软就咚地一声跌倒在地没了知觉。
睁开眼的时候我正躺在休息室的床上,旁边围了几个人,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正专注地看着我。见我醒来,他松了口气说,你刚才是晕血,现在好了。来,喝一支高渗糖。
其他人陆续离开,一个同学说,程锋,咱们也走吧,今天著名教授主刀,一定要看看。原来他叫程锋。程锋见我无大碍,便也离开。
我软软地躺着在那里,一时间感到格外孤独。
正有些百无聊赖,没想到那个叫做程锋的男孩又过来了。我又惊又喜,你怎么不去看手术?
你一个人躺在这里我不放心,过来看看。
程锋微笑地看着我。这样的微笑让我在这个雪天感到无比温暖,甚至在以后温暖我好多年。
以后记得早上一定要吃饭,口袋里备点糖。你叫什么名字,刚转到手术科吗?
是啊,我叫单鸣鹤。
鸣叫的鸣,仙鹤的鹤吗?
是的,我老家是一个叫做鹤壁的小城,所以就取了这个名字。
这名字非常别致,而且鹤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动物,它们优雅美丽,对伴侣专一,没有一种动物能比得上。
见我完全恢复过来,程锋说,反正手术已进行到中间,也没什么看头了,不如我们出去踏雪去!
好啊好啊,我兴奋得像孩子一样叫起来。
外边的雪依然纷纷扬扬下得很大,去了白大褂的程锋穿一件深蓝色风衣,风起的时候衣角飞扬,很是帅气的模样,我的心不由怦怦急跳了两下。
第二天排到我随实习老师上台,护士长问我,还行吗?我不想失去这个机会,说,没问题!
没料到手术才开始,我就又开始心慌,出冷汗。这时旁边有人说,你把头转过来。
是程锋。他轻轻取下我的口罩,把一颗糖放进我口中,再把口罩戴好,顺便拂去粘在我额头的几根发丝。
糖是大白兔的,一直甜到心里去。
就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男孩。
2、 究竟哪一个重要
后来我常常会感谢那次晕倒,因为,我和程锋恋爱了!
程锋喜欢叫我宝宝。他这样叫我的时候充满怜惜,让我感觉自己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
他说宝宝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见你就忍不住喜欢你,那天你穿一件白色护士服,白色牛仔裤,那么清秀,就像一株水仙!
只是他不知道,“水仙”最大的嗜好竟会是“爬树”。程锋个子高,我就抱着他使劲往上爬呀爬呀,然后骑在他的腰间,吊着他脖子不松手,程锋就一言不发,用那样宠溺的笑容看着我。他的眼睛好亮,头发又黑又浓,像茂密的黑森林。
想吃东西的时候,我总会准确无误地从他上衣口袋里摸出几颗糖来。自从我出现晕血事件,他的口袋里便时时备着糖。
一个细心到如此的大男孩!
那半年真是快乐的日子,只是忽地一下就该毕业了。
程锋的家人已在南阳帮他联系好了一家大医院,而我却没什么关系。妈妈在电话里说,她的一位老友对我印象很好,如果我同意,她愿意帮我跑跑关系分到鹤壁市,而所谓的我同意就是我和她儿子谈恋爱。但是无论哪种结果,都意味着我和程锋将要分开。
要想在一起,除非放弃正式的编制,到对方那里当临时工。可是求学很多年换来这样一个结果,我们又都不甘心,谁都不愿跨过那一步。
离校的前一天,我像一只扑火的飞蛾,第一次把自己给了一个男人。因为夹杂了太多绝望的热情,那缠绵格外刻骨,我拼命地想抓住点什么,恨不得融化到他的骨髓里。而程锋,温柔得让我想哭。
然后毕业。两地分飞。
我不愿把婚姻当作改变自己命运的筹码,拒绝了阿姨的好意,一年之后,我到老家一个乡镇医院上班。医院里清闲得让人心慌,思念愈发汹涌。不久,听到了程锋结婚的消息,然后便是我的辞职。
3、 小雪
现在我在郑州。自己开了一家花店,闲时写点东西,做做义工。
午夜梦回的时候总是莫名的悔恨,当初为什么不放下那些外在的东西,随了他去。辗转联系到当年一起实习的朋友,却说早已没了他的消息,只知道他结婚后还曾发疯般地找过我。
落寞沉沉袭来,悔恨越发沉重。也许,真的是无缘吧。我的口袋里依然喜欢放上一颗大白兔,可是再也没有人用那样宠溺的笑容看着我吃,更没有人叫我宝宝了。
现在我在这里的朋友只有两个,一个是我收养的孤儿小雪,非常可爱的一个小女孩;另一个是在电视台工作的木莲,她欣赏我的文字,顺便就喜欢上了我这个人。木莲天天鼓动我上她的电视征婚栏目,说鸣鹤你不能大好青春窝在家里发霉,适当的时候也见见光,支持一下我们的电视事业。你这美女加才女要是一亮相,我的热线肯定被打爆!
我心里叹一口气,都说初恋最让人伤筋动骨,可是“伤筋动骨”也才一百天,这都六年了,猪八戒和蜘蛛精都可以生孩子了,也该放下了。找个人做做伴也好,温暖不了心灵,温暖一下身体也是不错的。
我说好吧木莲,你帮我物色:要成熟,无不良嗜好,多金,长相不能太困难,你知道我这人好色。还有一点,必须能接受和喜欢小雪,小雪也能接受他。
木莲说,别的没什么,可是——
我说没有可是,木莲便不再说。
我的征婚信息一播出,很多人开始关注。但是大意不外乎我原本可以卖个好价钱,何苦让这个收养的孩子变成拖累。对这些人我一概不理。连起码的爱心都没有,怎么配做我的男人。
少部分勇气可嘉的男士愿意接受小雪,可是小雪却不接受他们。一个小老板说,小雪,叫一声叔叔,叔叔有好多钱,可以一口气给你和阿姨买一卡车漂亮衣服。小雪说,可是你肚子太大、头发太少,会影响我和阿姨的光辉形象!那人拂袖,我不由笑倒。
还有个短婚男士,博士,长的一表人材,我想不行就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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