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自由
“言论自由”历来为革命者所追求,说起来这嘴长在你身上,也没有人捂着,想说什么,不想说什么都在你自己,有什么不自由的。但自古以来,这张长在你身上的嘴,却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说的。不能泼妇骂街,不能造谣中伤
“言论自由”历来为革命者所追求,说起来这嘴长在你身上,也没有人捂着,想说什么,不想说什么都在你自己,有什么不自由的。但自古以来,这张长在你身上的嘴,却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说的。不能泼妇骂街,不能造谣中伤,不能信口雌黄,不能搬弄是非。这是小的,大的就是不能诋毁君王,不能谤讪朝政,不能妄谈国事。话多了,小的伤了和气,大的可能引来牢狱之灾,乃至杀身之祸。所以古人警告“言多必失”,旧时茶坊酒肆之类的公共场所,一般都有“莫谈国事”的警示,以免“祸从口出”。虽说并未明令禁止“言论自由”,但实际上并没有“言论自由”。所谓“言论自由”,也有其相对性,任由一个人胡说八道,不加限制。一个人的言论到是自由了,但却伤害了别人。所以有学者提出,将自由分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如果把这两种自由套用到言论上。积极的“言论自由”就是“说不”;消极的“言论自由”就是“不说”。对自己认为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事情,直言不讳、畅所欲言的“说不”,这就是言论上的积极自由。当遇到不公正、不公平、不公道的言行,迫于周围环境或者各方面的压力,不能直接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者说了也白说,甚至会因言获祸,以至于殃及妻子儿女。于是就三缄其口——“不说”,“不说”就是言论上的消极自由,因为人保持沉默的自由总归还是有的。消极自由有时比积极自由更难得、更可贵,所以古人教诲“雄辩为银,沉默为金”、“智者不言,言者不智”。
联合国应该是一个最讲“言论自由”的地方,但大多数国家采取的都是消极自由,即“不说”。比如美国要对伊拉克动武,对此“说不”的国家很少,“不说”的国家是多数。这从联合国投票的结果中很容易看出,“说不”就是投反对票,“不说”投的是弃权票,一定是多数。敢对美国“说不”的国家不多,伊朗的内贾德,委内瑞拉的查维斯,是两个出了名的对美国“说不”的人,现在的朝鲜可能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所以美国就把这些国家列入支持恐怖主义的黑名单,要求联合国对他们实行制裁。多数国家不想享受这种待遇,所以他们都选择了“不说”。
如果言论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被剥夺,即既没有说真话的自由,又没有不说话的自由。也就是“说不”和“不说”的自由都被剥夺。形成人云亦云,异口同声;一犬吠影,百犬吠声的局面。一项表决,结果出来之前就没有悬念,一定是100%的人举手赞成。这种绝对的一致,并不值得庆贺。
如今稍有年纪的人,回忆起那场个史无前例的十年文革,依然会心有余悸。有人说这是几个人的野心和一个人的失误造成的。其实这并不完全正确,因为那个时期我们党的机制还是健全的。党的九大、十大都如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也还是按照我们党的原则,一级一级选上去的。党的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也是在全国党代会上,由我们的党代表,以100%的赞成票选举出来的。党的各项重大决策(包括开除刘少奇党籍)也是在党代会上一致通过的。所以说这场革命,在党内是有法律依据的。你说大多数人不赞成,那么为什么他们在表决时又都“举双手赞成”呢。这只能说在那个时代,我们既没有“说不”的积极自由,也没有“不说”的消极自由。所有的民主,自由只不过是个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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