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飞扬

血色飞扬

横结肠杂文2025-05-14 14:36:36
书很厚,看了好几天。这几天里每次拿起书在看脑子里都会在想一个问题——《血色浪漫》,这个题目到底应该怎么解释。“血色”,不算得是明媚的红色,但也不如黑色那样阴暗。我只能理解是书中的主人翁们,他们从青春走
书很厚,看了好几天。这几天里每次拿起书在看脑子里都会在想一个问题——《血色浪漫》,这个题目到底应该怎么解释。
“血色”,不算得是明媚的红色,但也不如黑色那样阴暗。我只能理解是书中的主人翁们,他们从青春走到中年,他们将近三十年的岁月就像血色一样热烈却避免不了悲哀。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李奎勇、李援军等等,他们都是一群在中国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所以他们的人生注定了不平凡。
十七八岁的少年,他们早就不是能安分守己地在学校读书的乖孩子了。高干子弟就去当红卫兵不分青红皂白地抄别人的家。只是平民百姓家的孩子就在这残忍的时代逼自己强大起来,没有武器不要紧,握紧拳头当起了地痞流氓。等到钟跃民他们当官的父亲被诬陷成“走资派”被隔离审查后,他们成了是“可以教育好的孩子”。但是这么个动荡不安的时代,书早就不用念了,不去当流氓他们真的是不知道要做什么。刚开始见着钟跃民一群主角都是流氓样,我就抑制不住心生厌恶。但是,随着情节的发展,才发现他们不是一群“肤浅”的流氓。他们会满大街地说着“操”、“那他妈”等等数不清的脏话,他们会一见着漂亮女孩就去“拍婆子”,他们也会抓起椅子就同心协力地砸警局……但是,他们调戏女孩子却从不动手动脚。他们不是凶狠无情地暴徒,他们在打了一次又一次的架之后不仅练硬了拳头更学会了“义气”。所以钟跃民会冒着随时都用可能会挨上一刀的危险冲进满是鲜血的打架现场救出肠子都被捅出来的李奎勇,并且在很多年以后把两万块塞到肺癌晚期的李奎勇手里——他明明知道晚期已经没有希望。
这群人最艰苦的时代应该就是当知青的时候。明明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却只能被困在漫天黄土的陕北农村。在这里,他们被饥饿所迫,不得不和村里的老人到镇上进行一年几次的乞讨。知青的最终结局大多都是不幸的。有的人就在当地娶了个自己不爱并且又丑的老婆扎根落地。即使是还有的人最终回到了北京,但十几年都过去了,他们没有文化没有背景,在举目无亲的大城市只能困在五平米的小房子。但是无疑,郑桐是幸运地。而且我更相信那样的幸运是他自己创造的。在大北京的浮华与喧嚣下他整天只知道混日子,但到了条件艰苦到极点的山村,不过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就此拿起了书本。每天他就那么不知疲倦地读,于是终有一天他靠着知识走出了那个山村,最后的结局他还到了美国去教书。
深深体现“患难见真情”这句话是在罗芸面对生命垂危的男朋友袁军的时候还说出:“不行,我不能去,我怕控制不住自己,要是让别人知道我和袁军的关系,入党的事情就完了。”这样的话里。罗芸太过现实,现实地显得无情。从她的话里可以看出,前途比感情更重要。所以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拥有爱情,袁军和她分手是早晚的事。而蒋碧玉就不同了,她对郑桐说:“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就因为这样,和郑桐一起回到北京的还有蒋碧玉。
最大的主角钟跃民,他的一生比任何人都精彩——他比任何人都向往自由。他当过知青带领一群人去讨饭;他当过军官,在真正的枪林弹雨中穿梭过;他不稀罕复员后去刑警,因为他不想再被规矩束缚,于是去卖烧饼。当完了总经理再去开出租车也没什么打紧。钟跃民到底算不算个好人?他真的是个很复杂的人。从朋友关系来看,他是一个值得一辈子交心的兄弟。但从爱情方面看——他这种人很难拥有爱情。第一是他不稀罕不珍惜,第二是太过迷恋自由——他根本不会为担心他想念他的女人而停留或者忠贞不二。口口声声说爱秦岭又怎么样?还不是照样和别的女人上床,并不感到一丝愧疚。和高玥在一起又怎样?还不是抛下人家独自一人去西北寻找“自由”。在钟跃民的世界里可以没有爱情。
他们的青春是血色一样的热烈却残酷。但是他们的一生却是常人无法比肩的灿烂。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