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浪的红舞鞋,在没有方向的风中跳舞
爱一个人没有错,不爱一个人也没有错。爱与不爱,都是一种伤害,爱一个人没有错,不爱一个人也没有错。爱与不爱,都是一种伤害,她在OICQ上给自己取的名字叫:流浪的红舞鞋。“为什么是红舞鞋?”安问。因为,2
爱一个人没有错,不爱一个人也没有错。爱与不爱,都是一种伤害,爱一个人没有错,不爱一个人也没有错。爱与不爱,都是一种伤害,她在OICQ上给自己取的名字叫:流浪的红舞鞋。“为什么是红舞鞋?”安问。
因为,26年来,她的心一直居无定所。这句话,她只是在心里绕着,却没说出口。她对安,总保持着一种距离。在心理上。
起初,她对安是有一种敬畏心理的。或者这来自于他的身份。渐渐的,他男性的魅力征服了她,使她对他产生了一种爱慕。
那是第一次,她对一个男人心动,且朝思暮想,却是一个已婚男人。那大概是她26岁的生活里最煎熬的一段日子。她不知道一向理性的她,为何会陷入这样一场寂寞的情感里。露水苍茫,不知何时才能上岸。
她的感情经历苍白。但,这并不就是说,她的生活苍白单调。如果把女人比做花儿的话,她应该是一朵艳丽的花。伸手想摘她这朵花的男人,很多。而且,也曾出现过最痴心等待的那种。
她记得,她生日的时候,有一个爱她的男子,站在冬天的夜里等她。那夜,大雪飞扬,男子打电话,说,生日快乐,你不是喜欢雪吗?一起踏雪吧!她说,不可以,有部好看的蹀片没看。其实,她当时正无聊。只是,她不想给男子机会。男子的电话一再打进来,开始,她还接,后来,干脆任电话兀自响着。男子说,他会一直等到她出来为止,不然,他不走。
她来到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大雪弥漫。男子站在大雪里,没戴帽子,原地来回跺着脚,手捂着耳朵。她看不见他,却想像得出,他脸冻得通红的样子。
她起身为自己沏一杯花茶,打开音响,放上周杰伦的《依然范特西》。她知道她不能心软,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爱,如若有了同情的因素,就失去了它本身的幸福。
第二天,她去公司上班,收到那个男子送她的生日礼物: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花是他跑了很多花店买的,因为太早的缘故,很多花店都没有开门,最后,他在几家花店,终于凑够了这个数。
这些花,花光了他钱包里所有的钱。他以为她会喜欢,谁知她吩咐勤杂工,将男人送的玫瑰,扔到垃圾箱里。吩咐完,她抬头,恰好看见男人心痛的目光。那目光像一把锥子,扎了她一下,尔后,他离去,从此,她再没有他的音信。
爱一个人没有错,不爱一个人也没有错。爱与不爱,都是一种伤害,只是应该将伤害减到最小的程度。也许,有一天,她也会碰到她爱的人,到那时,她就会体会到,爱一个人,疼痛的滋味。
那之后,听不到他的消息,她的心里有时会有些怅然若失,也许对他,她真的有些决绝。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会感到寂寞,那种蚀骨的寂寞。这时,她会忍不住想给一些暗恋她的人打电话,想约他们一起吃饭,喝茶,聊天。最终,她还是忍住了。她不能,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已经等了那么久,她还要等,等一个她肯掏出心来爱的男人,直到那人出现为止。
安的出现恰到好处。是她感情最空虚的时候。所以,安只消轻轻地一推,她心中的那堵墙,就轰然坍塌。
安对她而言,仿佛是磁力极强的磁铁,使她的身心不由自主地向他靠近。那天,正好是她与安共同参加的一个盛大的酒会。她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地爱上了安时,这让她感到惊悚。她知道安的身份,也知道这是最不可能的,酒会刚结束,她便仓皇逃离。
那天,她没有开车。独自走了一段路,伸手准备拦的士时,一辆黑色宝马平稳地滑到她的身边。车子的挡风玻璃摇下来,露出安的脸。
安示意她上车,他送她。她想了想,拉开车的前门,坐在了安的旁边。没有比和自己爱的人相守在一起更幸福的事了。管它天涯海角,只要身边有他。
车子向她熟悉的道路开去时,她心里却想像着,安把车掉转方向,向远离市区的地方驶去。她知道,在那里,有一家宾馆,豪华得跟星级宾馆不差上下。她在那里开会时,见过安。
在想什么?安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她的脸突然一红,发觉自己刚才想入非非,想得太远了。
没,没什么。她的脸红得更加厉害。
想不想再喝一杯?安突然问。她点点头,被一种巨大的幸福包围着。就像她想像的那样,安果真把车掉转了方向,向远离市区的郊外开去。
那个晚上,她和安在那家宾馆的茶座,要了菜和酒,一边喝着,一边聊。大都是安在说,而她,微笑地听着。
这时,她才发现,安原来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苦恼。来自工作中,来自家庭。原来,这样的人也有烦恼啊!她想,觉得安离她更近了。
不知不觉,几乎是不知不觉,她和安喝了许多酒。安喝多了,始终抓着她的手不放。不止如此,还流了泪。这时的安尽失平日里的领导气度,看去异常地软弱,像个孩子。
安的眼泪,流进了她的心里,她的心居然疼了一下。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男人的眼泪。她忽然想起刘德华的一首歌:《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是呀!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比女人担负得更多一些,她想。尤其是像安,所处的位置,更是千条禁锢锁着他的身体,使他动弹不得。
后来的许多日子,安不忙的时候,会打电话给她,约她在一些不被人发现的地方碰面。安会带来一瓶好酒,两个人就近点几样小菜,喝着,聊着。常常,酒后,她心里希冀着,安能开一间房,然后,把她抱进房里去。
她想要安,她想要安的感觉异常地强烈。可是,安始终是一副谦谦君子模样。
她本来是有房子的,可是,她在城市的一角租了套单元房,为安。房子的摆设完全是按安的喜好。安再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便约安到她的出租屋去。她总是在安到来之前,把下酒菜准备好。酒,安自会带来。久而久之,安的味道充满在房间的角角落落,让她迷恋而又伤感。她爱安,却得不到他。
时间过得越久,她越看明白一件事,她只是安的一个最好的听众。他只有在她面前,才敢卸下盔甲,露出自己本来的面目。
有时,安也会把话题转到她的身上。无非是劝她,趁年轻,赶紧找个人嫁了。这时,她的心里,便有一种锥心剌骨地疼痛。这时,她有一种冲动,想把心里的话大声地对安喊出来。但是,安的眼神止住了她。
一次,她和几个朋友去吃饭,意外地碰到安和他的妻子。看情形好像是安的妻子过生日。他们一起吹蜡烛、切蛋糕,她亲眼看见安把一条玉石项链给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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